1990年4月25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6月4日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0号、卫生部令第1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目 录第 一 章 总则第 二 章 学校卫生工作要求第 三 章 学校卫生工作管理第 四 章 学校卫生工作
一、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设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及指定疫情报告人,统筹疫情报告工作。学校疫情报告人可由校医兼任,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校疫情、疑似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