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 || 规范使用职防用品,护您职业健康!
基本案情
近日,某地区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依法对某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时该单位正在生产中。现场查见,该单位电焊岗位2名工人未佩戴职防用品,正在从事机械设备的电焊作业。执法人员查看该单位职业卫生相关档案,查见该单位为电焊作业劳动者配备了防尘口罩、防护面罩等职业病防护用品,并建立了职业病防护用品发放记录。经进一步调查核实,该用人单位存在未对劳动者使用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采取指导、督促措施的违法行为。
调查处理
经调查,该用人单位未对劳动者使用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采取指导、督促措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条第(四)项的规定,对该用人单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改正,要求该用人单位指导、督促劳动者正确使用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相关法律法规
义务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处罚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四)未按照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或者未对劳动者个人职业病防护采取指导、督促措施的;……
职业卫生小知识
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个人随身穿(佩)戴的特殊用品,对于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意义重大。
用人单位可以参照《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GBZ/T225-2010)的要求,加强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管理。
职业病防护用品不能简单地一发了之,用人单位要加强培训工作和日常引导,督促劳动者正确使用。劳动者也不能嫌麻烦或者只为应付检查而使用,要做自己健康的负责人。
防尘口罩的正确佩戴方法
防噪耳塞的正确佩戴方法
来源:卫生健康法治实践(内容略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