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检验公正性声明
平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检验
公正性声明
根据法人授权,平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为提高服务质量,保证检验工作的公正性,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使用户满意,特声明如下:
1.实验室是经我单位法人书面授权的、具有独立地位的检测机构,将站在第三方的立场上,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合同的规定,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为用户提供公共卫生及健康相关产品的检测服务。
2.实验室具有独立开展业务的权利。其一切检测活动不受上级行政管理人员或部门的干预;不受来自商业、财务、或其它方面压力的影响;始终、持续地保证判断的独立性和完整性。
3.实验室制定并保持《保证公正性和诚信性程序》,要求全体工作人员不参加任何影响公正性的活动;不得在与被检产品(标本)直接有关的单位兼职或搞联合开发活动;不准接受被检单位任何形式的礼品、纪念品、吃请或馈赠,保证在公正性、诚实性方面的可信度。
4.检验人员要严格遵守《客户机密信息和所有权保护程序》的规定,对与客户利益相关的机密、信息及所有权,都实施严格的保密措施,维护客户合法权益。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提供客户或其它客户的技术资料;不泄露客户产品检验的结果、评估及监督检测业务活动的具体安排等。
5.实验室严格按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质量体系,并据此编制了《质量手册》,将其作为内部管理的基本准则和对社会、客户提供质量保证的具体承诺。
6.实验室将积极参与实验室检测检验能力验证和比对实验,并与其它实验室保持良好的接触和沟通,不断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和技术水平。
以上各项承诺,接受客户和社会各方面的检查和监督。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