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重点地方病、麻风病防治规划市级评估工作全面完成
全市重点地方病、麻风病防治规划市级评估工作全面完成
根据甘肃省卫生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全国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4-2010年)》和《甘肃省麻风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评估方案要求,按照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对评估工作的统一部署,市上成立了考核评估小组,按照两个评估方案的要求,从2010年10月-2011年2月底,对防治规划的执行和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考评。本次考核评估以县(区)级自查和市级考核评估相结合,主要采取查阅资料、现场调查和整体汇报等方式进行。
一、重点地方病评估:
依据《全国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4-2010年)终期考核评估方案》的判定标准,评估结果如下:
1、碘缺乏病:全市七县(区)实现了“县级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完成规划目标。2、大骨节病:全市儿童大骨节病X线总体检出率为4.42%,降到20%以下,完成规划目标。3、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崆峒区:轻病区未完成改水任务;庄浪县:家庭妇女防治知识知晓率未达到规定标准;静宁县:各项指标均达到了判定标准;综合判定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全市整体“未完成规划目标”。
二、麻风病评估:
七县(区)共检查患者家属452人/次,患者邻居64人/次。组织各乡镇对4444人进行了可疑症状筛查,共查出可疑症状11例,并进行了确诊和排除,发现新发病例1人。对1名现症病人及时落实了治疗措施。至2010年底,全市累计增加麻风病例274例(新发病人263例,复发病例11例),历年累计治愈224例,治疗期间死亡49例,目前,有现症患者1人,患病率0.004/万,愈后存活55人。近五年治疗的1例病人未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对愈后存活病人开展自我护理教育125人/次,35人次参加了省级培训班,参加市级培训124人/次,各县区累计培训乡村医生2525人/次,完成了防治规划的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