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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医改---我眼中的村级卫生站五大问题

【来源:健康报 发布日期:2008-09-03 09:38:47  |   阅读次数:次   】     【选择字号:
四川省隆昌县政协 李 润

  最近笔者会同部分医卫界的政协委员,对部分村级卫生站现状进行调查研究时发现,村卫生站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布局不够合理。由于人口分布、经济条件、业务收入和原乡镇卫生院改制等原因,导致村卫生站的布局不太合理。多数村卫生站为追求经济利益,纷纷选址在本村靠近场镇的地方,有的场镇在不足一平方公里的范围内,就有10多家村卫生站点。原乡镇卫生院改制后,部分乡镇卫生院职工在场镇或城区开办了卫生站或个体诊所,这就更增加了城镇卫生站和个体诊所的数量。而在那些交通不便,经济条件差的边远山村,卫生站却相对较少,甚至还有不少村是空白。

  功能发挥有偏差。作为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的网底和基础,村卫生站应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其主要功能应该是积极做好本管区内的基本预防保健、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和报告、康复教育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并为农民诊治小伤小病,对急、重、疑难病人作初步处理和转诊护送。但由于有的单位对公共卫生属社会公益性事业的认识模糊,从事防保工作没有任何经济补贴。相反,村级兽防人员的补贴都得到较好落实,致使社会相关群体普遍认为“人防不如兽防”。因此,乡村医生多数对无偿从事防保工作有意见和看法,给预防保健工作的有效开展,计划免疫的有效实施,应急反映和综合服务能力的均衡发展带来了一定的不利影响。

  管理机制不畅。尽管县卫生、药监和乡镇中心卫生院对村卫生站有管理制度和措施,但由于村卫生站都是以个体执业的方式运作,且点多面广,卫生、药监和中心卫生院的管理往往鞭长莫及,很难覆盖全部;加之各级政府和部门缺乏必要的基础建设投入,提出要求多,关心扶持少,致使管理职能弱化,常有挂一漏万、“按下葫芦浮起瓢”和敷衍塞责的现象发生。

  医生素质参差不齐。由于多数乡村医生都未经过正规的医学培训,近年来大、中专生补充到乡村医生队伍中来的也很少,致使现有乡村医生队伍的综合医疗水平较低、专业结构不尽合理的问题非常突出。在我们调研的村卫生站现有的1218名乡村医生中,获得执业医生资格的只有78人,占6.4%;获得执业助理医生资格的只有116人,占9.5%,除在城镇执业的以外,在农村执业的可以说是寥寥无几。在农村执业的所有乡村医生,业务能力参差不齐,多数缺乏预防、保健、健康咨询等相应的知识和技能。

  基础设施投入不足。我们调研的县村级卫生站都是以个体方式运作,往往缺乏自我发展后劲,加之各级党委、政府认识上的偏差和财政的困难,造成村卫生站基础设施投入严重不足。具体表现在:设施陈旧,90%的仍然只使用听诊器、体温表、血压计等“老三件”为病人诊治疾病;业务用房面积不够,多数未能做到“三室分开”,有的甚至还在租用过去生产队时期的土墙旧房、危房;卫技人员知识老化不能及时更新。

  经过对村级卫生站发展现状的调查、分析,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1.理顺管理体制,重点解决管理层次和管理职能模糊的问题。一是乡镇中心卫生院划片管理制度存在很多弊病,应变管理为指导,由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直接管理各乡镇卫生院,形成:县局——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的管理体制。这样既有利于减轻片区中心卫生院的负担和压力,又能有效调动各乡镇卫生院的积极性,更避免了对村卫生站的层层“管而不理”现象的发生。二是积极探索村卫生站的镇村一体化管理模式,明确政府、村委会在卫生站管理中的责任,克服“只用不管”现象的发生。对在城区和场镇的村级卫生站,可在限制增设的基础上变更为街道或社区卫生站、个体诊所,避免给社会造成误解。

  2.应注重做到“四个结合”。在村卫生站的管理和建设中,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乡镇党委、政府和村“两委”,都应注重新农村建设与村卫生站建设相结合;乡村医生从业与返乡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相结合;选、送培乡村医生与热爱农村医卫事业的有志青年相结合;配备村计生专干或村干部与同等条件下选拔优秀乡村医生相结合。

  3.加强人员的管理。应继续坚持和完善过去那些行之有效的人员准入制、机构审批制、责任追究制、医疗质量和安全督导制等,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净化农村医疗市场。同时,按照人才培养规划,对乡村医生进行多渠道、多形式的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乡村医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

  4.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为村卫生站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必要的财政支持。一是按照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原则,县、乡两级财政每年应有计划地拨出专项经费,用于那些交通不便,经济条件差的边远农村卫生站的基础建设和基本医疗设备配置,尤其是目前还没有村卫生站的空白村。二是认真贯彻中央、国务院精神,对乡村医生从事预防保健、处置公共卫生事件实行补贴,保证农村防保工作有必要的经费,扭转“人防不如兽防”的尴尬局面。三是制定相关政策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在农村,鼓励具有执业医师、执业护师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各类医务人员到农村卫生站工作。 
  
 
 
 
发布日期:2008-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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