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疫情防控提醒
✱新增病例分布
3月12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1938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131例(浙江39例,广东34例,上海13例,北京12例,山东11例,天津6例,辽宁4例,广西4例,四川3例,吉林2例,江苏1例,安徽1例,福建1例),含45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浙江39例,北京2例,天津2例,安徽1例,四川1例);本土病例1807例(吉林1412例,其中长春市831例、吉林市571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9例、四平市1例;山东175例,其中青岛市150例、德州市13例、淄博市5例、威海市5例、日照市1例、滨州市1例;广东62例,其中深圳市60例、东莞市2例;陕西39例,其中宝鸡市31例、西安市6例、汉中市2例;河北33例,其中廊坊市23例、沧州市9例、保定市1例;江苏23例,均在连云港市;天津17例,其中西青区8例、武清区5例、河西区3例、津南区1例;浙江15例,其中杭州市12例、嘉兴市1例、湖州市1例、衢州市1例;重庆8例,均在沙坪坝区;北京6例,其中朝阳区3例、海淀区1例、门头沟区1例、顺义区1例;甘肃5例,其中兰州新区4例、兰州市1例;黑龙江3例,均在哈尔滨市;贵州2例,均在遵义市;云南2例,均在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内蒙古1例,在呼伦贝尔市;辽宁1例,在沈阳市;上海1例,在闵行区;河南1例,在濮阳市;湖南1例,在湘潭市),含114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山东111例,北京1例,浙江1例,河南1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
✱疫情最新资讯
●吉林省
3月12日0-24时,新增本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412例,其中长春市831例(有565例在九台区),吉林市571例、延边州9例、四平市1例。3月12日0-24时,新增本地无症状感染者744例,其中吉林市697例、长春市42例(有25例在九台区)、延边州3例、梅河口市1例,四平市1例。
截至3月12日24时,全省累计报告本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052例。按照临床分型为:轻型2025例、普通型27例;按照地区分布为:吉林市1024例、长春市961例(有654例在九台区)、延边州65例、松原市、四平市各1例。累计报告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1527例,其中吉林市1275例,长春市205例(有131例在九台区),延边州36例,梅河口市6例,四平市3例,辽源市、松原市各1例。
●山东省
3月12日0-24时,新增确诊病例186例,分别为本土确诊病例175例(其中青岛150例,含103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归;淄博5例;威海5例;日照1例;德州13例,含8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归;滨州1例,系外省入鲁人员)和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1例(其中济南3例,青岛8例,均为韩国输入)。截至3月12日24时,山东全省报告现有确诊病例822例(其中境外输入66例,本土756例)。
●广东省
3月12日0-24时,新增本土确诊病例62例,深圳报告60例,东莞报告2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94例,深圳报告6例,东莞报告188例。
●陕西省
3月12日0-24时,新增本土确诊病例陕西39例,其中宝鸡市31例、西安市6例、汉中市2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陕西4例,其中西安市3例、宝鸡市1例。
●河北省
3月12日0-24时,新增本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33例(廊坊市23例、沧州市9例、保定市1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40例(廊坊市33例、沧州市6例、石家庄市1例)。截至3月12日24时,河北省现有本土确诊病例131例;尚在医学观察本土无症状感染者85例。
●江苏省
3月12日0-24时,新增本土确诊病例23例(连云港市报告,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9例(连云港市报告16例;宿迁市报告2例,为外省市返宿人员及其密接;扬州市报告1例,为隔离中的外省市返扬病例密接,均在定点医院接受隔离医学观察),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例(印度尼西亚输入,在镇江市定点医院治疗),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1例。
●天津市
3月12日0-24时,新增17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新增6例境外输入性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其中2例为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新增9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新增5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2月24日至3月12日,天津市累计报告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29例,累计报告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9例,尚在医学观察16例,转为确诊病例3例。
●浙江省
3月12日0-24时,新增确诊病例54例(其中之前境外输入的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39例,杭州市12例,湖州市1例,衢州市1例,嘉兴市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1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1例(其中乌克兰输入3例,日本输入3例,墨西哥输入1例,厄立特里亚输入1例,荷兰输入1例,尼日利亚输入1例,中国香港输入1例),已排查密切接触者均已实施集中隔离。截至12日24时,累计报告确诊病例2395例(境外输入病例460例)。
●重庆市
3月12日0-24时,新增本土确诊病例8例(高新区),报告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例(高新区)。截至3月12日24时,重庆市现有本土确诊病例8例,现有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例(渝北区、高新区各1例)。
●北京市
3月12日0-24时,新增6例本土确诊病例(含1例3月10日诊断的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病例)(确诊病例1、2昨日已通报)和1例无症状感染者(昨日已通报),无新增疑似病例;新增12例境外输入确诊病例和1例无症状感染者。
●甘肃省
3月12日0-24时,新增本土确诊病例5例(其中兰州新区4例、兰州市1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36例(其中兰州新区19例、白银市9例、兰州市8例)。
截止3月12日24时,全省本轮新冠肺炎疫情,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23例(其中兰州新区75例、兰州市31例、白银市16例、酒泉市1例),均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或隔离医学观察。
●黑龙江省
3月12日0-24时,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3例(哈尔滨市道外区3例),均为集中隔离管控筛查发现。截至3月12日24时,全省现有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1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5例;现有本土确诊病例27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62例。
❤提醒市民
❈有接到外省(市、县、区)各级疾控中心电话告知的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员,有与已公布的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有发现自己的健康码转红码或黄码人员,以及1月13日(含)以来有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南山区和罗湖区旅居史的人员;1月22日(含)以来有广西省防城港市防城区旅居史的人员;1月23日(含)有黑龙江黑河市爱辉区旅居史人员;2月1日(含)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包头市旅居史人员;2月3日(含)以来云南省临沧市、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河口县和瑞丽市旅居史人员;四川省成都市旅居史人员;黑龙江省鸡西市、黑河市和牡丹江市旅居史人员;2月7日(含)以来有湖北省武汉市旅居史人员;2月11日(含)以来有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和虎门镇旅居史人员;2月24日(含)以来有天津市滨海新区旅居史人员;2月26日(含)以来有江苏省苏州市、连云港市旅居史人员;3月1日(含)以来有上海市普陀区、嘉定区、静安区、徐汇区和松江区旅居史人员;2月20日(含)以来在兰州新区秦川镇酷派酒店、秦川中心卫生院、小横路大润发超市、化工园区兰州鑫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纬印象小区10号楼、彩虹城B区御膳房、三维发到家超市驻留过的人员;3月1日(含)以来在兰州新区水投集团、新区法院、孵化大厦驻留过的人员;3月3日(含)以来有河北省邢台市和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曲江新区旅居史人员;3月4日(含)以来有吉林省吉林市、长春市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旅居史人员;3月5日(含)以来有山东省青岛市旅居史人员;3月8日(含)以来有天津市西青区、河西区和山东省威海市旅居史人员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或单位、宾馆(酒店)报备,按疫情防控要求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人员严格限制出行。执行特定公务、保障生活物资运输等人员确需来(返)平的,经当地联防联控机制批准,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前报备相关信息,并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中、高风险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旗)人员非必要不出行,确需来(返)平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前报备相关信息,并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低风险区来(返)平人员体温正常,凭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有序通行。
❈在平人员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确需前往的,要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备,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平时,要主动报备,持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密切观察个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请立即前往正规医院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就诊途中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养成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用公筷、一米线等良好习惯;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密闭或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
❈去正规超市或市场选购冷链食品,关注食品产地、来源、进口食品检疫等相关信息,不要采购没有明确来源信息的冷链食品。购物后及时用肥皂或洗手液清洗双手,洗手前不要用手碰触口、鼻、眼等部位。
❈非必需不要从境外高风险国家、地区邮购境外商品。收取国际快递时,要正确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取件及拆件后要及时进行洗手、消毒。尽可能采取无接触式收取快递,如需当面签收,请与快递员保持安全距离。拆件时,尽可能在户外通风处进行,可用含氯消毒剂或75%酒精对内外包装进行消毒。
❈积极响应国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政策,配合做好疫苗接种,保护个人健康,降低感染和发病风险,共同构筑人群免疫屏障。
❈对于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出入小区、超市、菜市场、酒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拒不配合健康信息核查,拒绝配合身份登记规定的;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人员,不按照规定居家健康监测或者集中隔离观察的;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尤其是重点地区旅居史)、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拒绝配合疾控和公安部门开展的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的人员,根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将严肃追究责任。
平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