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为维护群众健康权益,促进企业诚信自律,现将平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第4季度已办结的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如下:
【单位名称】平凉陇会医院
【经营地址】平凉市解放中路8号
【违法事实】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处罚内容】罚款20000元
【处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结案日期】2024/10/08
【单位名称】平凉瑞格眼科医院
【经营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崆峒东路31号
【违法事实】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处罚内容】警告
【处罚依据】《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九 条第(三)项
【结案日期】2024/10/19
【单位名称】平凉皇甫谧思平医院
【经营地址】平凉市崆峒区西大街2号
【违法事实】未按规定封存病历资料
【处罚内容】警告, 罚款40000元
【处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五)项、第(七)项、第(九)项
【结案日期】2024/10/28
【单位名称】平凉皇甫谧思平医院
【经营地址】平凉市崆峒区西大街2号
【违法事实】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开具处方案
【处罚内容】罚款3000元
【处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
【结案日期】2024/10/28
【单位名称】麻斌
【经营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西兰东路94号
【违法事实】未严格遵守平凉皇甫谧思平医院《个人印章管理制度》
【处罚内容】警告, 罚款10000元
【处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九)项
【结案日期】2024/10/28
【单位名称】王永刚
【经营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庄浪县水洛镇变电路046号
【违法事实】未取得处方权开具药品处方、在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中未按照规定履行告知义务、伪造病历资料
【处罚内容】责令暂停执业活动,警告, 罚款10000元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五条第(一)项、第五十六条第(三)项,《处方管理办 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
【结案日期】2024/10/28
【单位名称】平凉和平医院
【经营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过店街110号(平凉市崆峒区柳湖东路207号)(平凉市崆峒区紫金城18
号)
【违法事实】违反处方管理办法
【处罚内容】警告
【处罚依据】《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
【结案日期】2024/12/03
【单位名称】平凉和平医院
【经营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过店街110号(平凉市崆峒区柳湖东路207号)(平凉市崆峒区紫金城18
号)
【违法事实】未按类别收集医疗废物
【处罚内容】警告,罚款1000元
【处罚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第(二)项
【结案日期】2024/12/05
【单位名称】平凉和平医院
【经营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过店街110号(平凉市崆峒区柳湖东路207号)(平凉市崆峒区紫金城18
号)
【违法事实】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
【处罚内容】警告,罚款20000元
【处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结案日期】2024/12/13
【单位名称】平凉和平医院
【经营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过店街110号(平凉市崆峒区柳湖东路207号)(平凉市崆峒区紫金城18
号)
【违法事实】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执业助理医师开具处方
【处罚内容】罚款10000元
【处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
【结案日期】2024/12/13